本页面用于面向会员单位、企业、行业组织、专家和相关机构征集团体标准立项建议和标准项目联合申报材料。
一、申报对象
会员单位、企业、科研机构、检测认证机构、行业组织、专家委员会成员及其他相关单位。
二、申报范围
- 品牌评价与品牌管理类标准;
- 知识产权保护与品牌保护类标准;
- 企业服务、产业服务和公共服务类标准;
- 产品质量、服务质量、管理规范类标准;
- 国际合作、品牌出海、合规服务类标准;
- 行业共性需求明显、具有推广价值的标准项目。
三、申报材料
建议提交:
- 标准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及联系人;
- 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 标准主要内容;
- 适用范围和服务对象;
- 参与起草单位建议;
- 是否具备相关研究基础或实践基础。
四、办理流程
项目申报 → 秘书处初审 → 专家论证 → 立项评审 → 起草工作组组建 → 标准起草与征求意见。
五、后续安排
符合条件的项目将纳入深圳市品牌保护与发展促进会团体标准工作计划,并按照标准制定程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