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促进会,共建品牌保护与发展服务生态
深圳市品牌保护与发展促进会面向依法设立并认同促进会章程的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单位会员。 促进会现设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三个会员级别, 根据会员单位的发展需求提供分层分类服务。
副会长单位
理事单位
会员单位
会员级别
根据单位综合实力、行业影响力、参与促进会建设的意愿和服务需求, 可申请相应的会员级别,最终以促进会审核结果为准。
副会长单位
核心共建 · 战略协同 · 品牌引领
主要服务与权益
- 参与促进会重要事项研究及重大项目建设
- 优先参与品牌发展、知识产权和标准化专题活动
- 优先获得政策研究、行业研究和品牌发展建议
- 优先对接政府、产业、专家及国际合作资源
- 支持开展企业品牌专题宣传和典型案例推广
- 可根据实际需求策划专项品牌服务项目
理事单位
深度参与 · 资源共享 · 协同发展
主要服务与权益
- 参与促进会理事会相关活动和专题交流
- 优先参与调研、课题、标准及品牌评价项目
- 获得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和标准化咨询支持
- 享有产业资源、专家资源和合作信息对接服务
- 优先推荐参加促进会主办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 支持会员单位业务成果和品牌项目宣传展示
会员单位
平台服务 · 信息共享 · 能力提升
主要服务与权益
- 获得促进会会员单位资格及相关会员服务
- 获取品牌、知识产权、标准化及政策信息
- 参加促进会组织的培训、沙龙和专题活动
- 获得基础品牌保护和企业服务咨询支持
- 享有项目申报、活动报名和资源对接机会
- 可通过促进会平台展示企业品牌及服务信息
会员服务内容
围绕品牌保护、品牌发展、标准化建设、产业资源和国际合作等领域, 为会员单位提供专业化、平台化和持续性的服务支持。
品牌保护服务
提供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品牌侵权线索及海外知识产权风险等方面的咨询和资源对接。
品牌发展服务
围绕品牌战略、品牌培育、品牌评价、品牌传播和品牌价值提升提供专业支持。
标准化服务
提供团体标准立项、标准研制、标准宣贯、企业标准化能力建设及相关咨询服务。
政策与课题服务
及时提供相关政策信息,组织行业调研、公益课题、政策研究及项目申报辅导。
资源对接服务
对接政府部门、行业组织、专业机构、专家智库、产业链企业和相关合作资源。
国际合作服务
提供国际市场信息、海外品牌保护、国际贸易支持和境内外合作项目对接服务。
申请条件
申请单位应依法合规经营,认可促进会宗旨和章程, 并愿意参与促进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和品牌建设工作。
01 基本条件
- 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或组织
- 拥护并遵守深圳市品牌保护与发展促进会章程
- 具有加入促进会并参与相关工作的意愿
- 经营活动正常,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和品牌信誉
- 近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失信记录
02 重点发展对象
- 具有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或品牌发展需求的企业
- 知识产权、标准化、认证检测及品牌服务机构
- 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园区及相关事业单位
- 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 积极参与品牌保护、质量提升和产业创新的单位
申请流程
会员申请按照资料提交、资格审核、内部审议和正式确认等程序办理。
提交申请
填写会员申请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
材料初审
秘书处对申请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
资格审核
核实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和入会资格
审议确认
按照促进会章程及内部程序审议
正式入会
办理入会手续并纳入会员服务体系
申请材料
请申请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准备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说明
促进会可根据申请会员级别和审核需要,要求申请单位补充相关材料。 副会长单位、理事单位的申请,需按照促进会章程及相关程序履行审议手续。